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是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
特别是,设立行政法院必须严格贯彻行政管理区域与司法管辖区两相分离的基本原则,建立起确保行政审判权依法独立运作的机制,构建起法院与行政机关之间的隔离墙,让被告行政机关难以控制审判机关,切断受案法院与当地行政机关之间利益上的联系,防范行政机关不正当干预,实现司法公正。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并不可取,主要理由如下: 第一,审判权专属于司法机关。
由于长期存在的官本位思想和法治理念的缺失,许多基层政府不愿意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各自为政的现象大量存在。从《行政诉讼法》施行至今(1990-2012年)的23年中,全国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 912 854件,年均一审收案83 168件。主要理由是,在现行司法体系内部设立行政法院符合我国《宪法》的规定。世界范围内,由于行政法院具有的独立性、专业性和公平性等特殊优势,设立专门行政法院系统几乎成为所有大陆法系国家普遍采用的模式,有的英美法系国家也出现了设立专门行政法院的动向。实践中发现,这些改革探索的成效和问题如下: 1.交叉管辖。
设立专门行政法院,可以将目前各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庭整合缩减,将行政审判庭现有审判人员和部分与行政审判工作相关的立案、审监、执行以及其他行政部门的人员置换进来,不仅不会大幅增加人员编制,还可以降低改革的难度和成本,通过精兵简政,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以50万的一审行政案件基数来看,二审案件在短期内也会出现增长的态势。江必新,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2012年12月4日,即党的十八大胜利闭幕后不久,习近平出席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以下简称现行宪法30周年讲话)。要健全宪法监督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附条件逮捕的司法解释规定得以停止执行。五是汇聚智慧力量的优势:可以广泛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有效克服各项政策和工作共识不高、无以落实的弊端。
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习近平在现行宪法30周年讲话中要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通过完备的法律推动宪法实施,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得到落实。
[42]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党的领导法规是联结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关键纽带,是实行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制度管道,是推进三统一,四善于的重要支撑。[71]习近平:《在中法建交5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3月27日,巴黎),载《人民日报》2014年3月29第2版。既然党的领导原则是宪法确定的根本政治原则,那么,否定和反对党的领导就是在根本上违反宪法的。[55]对此,党中央坚持依宪执政,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决定通过修宪来夯实新的国家监察体制的合宪性。
要深刻把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这一基本定性。韩大元:《中国宪法学的学术使命与功能的演变》,载《北方法学》2009年第2期。张翔、郑磊等学者预测,基本经济制度条款、人身自由条款或者计划生育条款或将成为第一个开启宪法解释的宪法条文。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宪字出现17次(宪法12次,另有依宪治国合宪性审查宪制秩序等),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基础上,进一步就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作出强调和部署。
用习近平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来总结就是:我们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长期执政能力,必须更加注重发挥宪法的重要作用。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韩大元:《中国宪法学研究三十年(1985—2015)》,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6年第1期。2015年修改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把好人大代表入口关,加强人大代表工作。
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宪法乃国之大典、法治根基。本部分着重从第五次修宪、完善立法、宪法宣传教育、备案审查、人权事业等方面来呈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宪法实践的有力推动。现代各国都高举民主大旗,根据本国实际情况走自己的民主发展道路,其中,中国的人民民主制度能够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切实享有民主权利,获得民主发展实惠。[3]在2014年9月5日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下简称全国人大60周年讲话)中,习近平重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11]习近平强调,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宪法制度的发展历程表明,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
(一)论证宪法自信,加快宪法学中国化进程 一部宪法,一个国家,一种命运。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1)阐述中国协商民主的文化根基和历史逻辑。三是发现改正错误的优势:可以广泛形成发现和改正失误和错误的机制,有效克服决策中情况不明、自以为是的弊端。
[76]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方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做出的一系列部署深入实施。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
从2018年起,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部署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5]那么,宪法为什么具有至上的法制地位?因为宪法是国家大政方针在法制上的最高体现,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各有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问计于民。……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一)领航宪法修改,保证宪法具有持久生命力 宪法的最高权威和重大作用统一于其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矛盾运动之中。在其他部门法方面,多项立法修法有利于深入贯彻宪法关于国家发展公共事业、保护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权利等规定。
[29]可参见陈文主编:《国外的协商民主》,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201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于2020年3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上刊载(此前,备案审查工作规范性文件未向社会公开),并且编写了释义读物出版。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完整提出了坚持依宪执政必须做到的三统一,四善于,即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2017年出台国歌法,并于2017年11月增列为在港澳特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完善了宪法规定的国家象征和标志制度。
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习近平在现行宪法30周年讲话中第一次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45]这大概是因为当时的学者揪心于我国一些违宪现象未能及时纠正,故而使用了偏向性色彩浓重的用语。2017年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正式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更好落实宪法关于保护公共财产、关于维护公共利益等规定。
习近平指出:党中央考虑启动这次宪法修改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6]同前注[3],第8—9页。
习近平在十九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健全备案审查制度,各类规范性文件都要依法依规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并专门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工作,当然就包括审查有关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不符合宪法规定、不符合宪法精神的内容,要加强和改进这方面的工作。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中国宪法学的又一重大贡献。
[57]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抓手。[26] (二)完善民主理论,充实宪法制度法理基础 民主政治是宪法产生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宪法制度的主要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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